河北突出重点加强疫情防控出口药械质量监管

  • 2020-04-10 17:24
  • 作者:落楠 宋红霞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通讯员宋红霞) 连日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聚焦目标任务,在“早、快、严、实、细”上下功夫,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出口药械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早”字,第一时间展开部署。4月3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后,河北省药监局即召开局长专题会议传达国家药监局会议精神,部署有关工作,并于当天下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通知》,对药械生产企业提出要求。该局还迅速起草文件,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相关药械品种注册信息。


  突出“快”字,迅速摸清全省药械出口底数。经调查摸底,截至4月6日,河北省药监局依法为17家药品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销售证明190份,依法为7家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个品种办理出口销售证明13份。


  突出“严”字,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方面,督促药械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出口药械符合进口国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出口药品质量管理档案,持续关注出口药械质量,做好出口产品售后跟踪服务,保证出口过程可追溯;另一方面,从严监管,加强出口销售证明办理,组织精干力量对出口疫情防控用药械相关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周检查,加大出口药械抽检频次,实现抽检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该局从重从快处罚到企业、处罚到人,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


  突出“实”字,优化服务,积极为产品出口提供便利条件。继续实行省局包联、市(县)局驻厂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技术惠企举措,加大对有关药械生产企业的帮扶力度,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出口产品档案。


  突出“细”字,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各市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加强与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措施,共享数据信息,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促进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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