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福建省药监局发布2020年第二期药品质量通告 江西齐仁堂又被点名

  • 2020-09-15 13:42
  • 作者:落楠 姜秀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实习记者姜秀平)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福建省药品质量通告(2020年第2期,总第80期)》(以下简称《通告》),公布药品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26批次药品。


  根据《通告》,26批次不合格药品均为中药,涉及18家企业的10个品种,不合格项目包括药屑杂质、显微特征、二氧化硫残留量、性状等。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药品被标示企业否认。


  江西齐仁堂4批次稻芽不合格


  《通告》显示,分别于福建省南平百灵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江正元堂中医门诊部、莆田市壹号大药房有限公司、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抽验出来自于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齐仁堂)生产的批号分别为20190301、20190701的4批次稻芽不符合规定。


  江西齐仁堂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10年6月,是一家集研发、专业生产、销售一体的现代化中药饮片企业,于2017年6月通过最新版GMP认证,并于7月完成公司重组。该官网宣称,该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饮片GMP规范进行生产、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但记者查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自2017年成立起,该企业就多次被曝出抽检出不合格。仅2020年上半年,就三登“黑榜”。


  2020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西齐仁堂的小茴香(标示批号20190501、标示规格为中药饮片)鉴别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白薇(标示批号20171201、标示规格为饮片)性状和鉴别不符合规定。


  2020年4月10日,《福建省药品质量通告(2020年第1期,总第79期)》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西齐仁堂的炒栀子(批号:20171101)性状不合格,稻芽(批号:20190501)检查不合格。


  2020年5月22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8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20年第3号)》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西齐仁堂的酒黄精(批号:20181202)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检查不合格。


  此外,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资料显示,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20年4月7日对江西齐仁堂生产劣药,开出行政处罚。


  记者就“针对产品多次被查不合格,公司是否有整改措施”致电江西齐仁堂,公司销售人员接通电话后表示,他们收到公司质量部门的召回通知,对已经购买相应批次产品的客户进行了内部召回,并表示会将记者所提问题反馈至企业质管部门,由其给记者提供更为详细的回复。


  随后记者接到江西齐仁堂总经理杨华勇的电复。他表示,由于稻芽容易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从2020年起停产稻芽。同时为了提高药品质量,公司按照202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引进新的检测设备和大量专业人才,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另有22批次产品不合格


  梳理《通告》记者发现,本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标示生产企业中,亳州市华鑫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宏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有3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其他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稻芽(批号:181101)检查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浙江宇晨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花粉(批号:19051505)显微特征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安徽大西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柏(批号:171201)性状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稻芽(批号:18062901)检查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产地:新疆)生产的罗布麻叶(批号:20190101)性状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江西省玉山东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批号:1905019)显微特征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江西青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产地:安徽)生产的大青叶(批号:20180301)药屑杂质不符合规定。


  标示生产厂家为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花粉(批号:190501)显微特征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标示生产厂家为广东绿之圣制药有限公司(产地:河北)生产的土鳖虫(批号:180301)杂质和性状不符合规定。


  标示生产厂家为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稻芽(批号:A160801)检查不符合规定。


  标示生产厂家为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稻芽(批号:19032509)检查不符合规定。


  标示生产厂家为广东汇群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产地:安徽)生产的蝉蜕(批号:20181101)外观不符合规定。


  标示生产厂家为江西青春康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前草(批号:20181101)总灰分不符合规定。


  福建省药监局表示,针对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查处。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