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浙两省药监局签署对口合作协议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2月11日,吉林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芳与浙江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润龙在海南博鳌“2020智慧监管创新大会”上,按照“资源共享、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签署了《对口合作协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与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口合作协议有关精神,推动吉林省、浙江省两地药品监管合作,充分发挥浙江省在药品风险防控、技术支撑、监管科学等方面优势,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目标要求,全面推动构建吉林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根据《协议》,吉浙两省药监局将探索建立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网上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审批备案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交流共享严格把关、方便办事、提高效率的经验做法,提升两省药品审评审批质量和水平;加强临床试验项目研究和机构监管、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合作,规范两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药品网络经营监管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网络销售者信息共享、监测通报机制,共同推进“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加强两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交流,探索省际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和风险管控机制,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检查稽查、监督抽检等信息;建立两省案件查办协作联动机制,构建两省核查检查协作、检查员互派、检查信息互通、检查结果互认等机制。
《协议》明确,双方要共同发挥两省临床试验、检验检测、技术审评、监测警戒、智慧监管等优势,互学互帮互助,共同提升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科学高效监管。浙江省局为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提供支持,吉林省局为浙江省药物临床试验提供支持。要加强地方药材标准制订交流协作,共同推进两省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提升、炮制规范建设;加强中药野生资源利用、开发和保护。吉林省局帮助浙江省中药发展提供优良的中药材资源。
《协议》强调,双方要充分发挥两省中药、化学药、原料药等产业优势,支持开展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深加工和化学药制剂企业技术合作,支持跨区域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以及企业集团总部多仓协同建设,共同促进两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双要以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全省系统互派干部和工作人员实践锻炼、现场授课等方式,推进双方学习交流、资源共享、经验互鉴。(叶阳欢)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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