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要求电商做好咳嗽、退热类药品闭环管理

  • 2021-01-29 14:12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加强疫情期间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工作,要求销售咳嗽、退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登记报告及闭环管理。


  北京市药监局提出,为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实闭环管理,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度和有效性,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医药电商平台要制定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动态四类药品清单,具备线上信息登记功能,严格落实线上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购买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购买药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并将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线下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复核。对于不能实现上述功能的,一律不得提供四类药品的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


  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四类药品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要坚决执行《农村地区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信息登记报告及闭环管理流程指导》的要求。对于承接线上订单的,要及时接收和核查医药电商平台推送的线上购买人员登记信息,并按照时限要求将登记信息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指定的信息接收部门。对于线上购买人员登记信息不全的,一律不得提供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服务。


  药品零售企业要协同做好线上购买人员登记工作,充分发挥药学专业技术能力,实现线上循环反复的闭环管理。对于医药电商平台推送的其他药品,药品零售企业要进行筛查,筛查后发现属于四类药品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医药电商平台。医药电商平台要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的反馈意见,及时研判更新增补四类药品清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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