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亮点|福建:探索全域医疗器械全环节“一码联通”

  • 2021-03-04 16:51
  • 作者: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3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对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天津、上海、福建省(市)药监局予以表扬。在试点过程中,福建省药监局联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建立UDI试点协作工作机制,应用UDI强化医疗器械监管、临床使用管控、医保用械监督,探索全域医疗器械监管、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一码联通”。


  福建省作为UDI试点省份之一,2020年主要围绕实施“三医联动”机制、列入考评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培训、扩大试点范围四个方面,有效组织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参与试点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扩增到30家375个品种(已生成DI码44667个,上传国家局3444个),经营单位增加到26家,医疗机构由原定的5家扩大到17家。


  实施“三医联动”机制,有效组织试点。UDI试点工作启动后,福建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UDI试点工作具体方案,成立了全省UDI试点工作部门协作工作小组。协作小组由省药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和省卫健委医政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并设立了协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企业应用、临床应用、信息化4个专业工作组,人员分别来自于药监、卫健及试点医疗机构。协作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小组在推进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与此同时,福建省药监局与省医保部门开展沟通、交流,研讨、对接,对共同推进UDI工作形成了共识,实现了医药、医疗和医保的“三医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列入考评,落实市级层面工作责任,省市“三医”联合推进。在2020年度药品安全满意率考评中,福建省药监局把UDI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为考评项目,对不能完成试点工作的地市进行扣分,这对推动试点工作产生积极作用。各地市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联合属地的卫健、医保三个部门一同深入到医疗机构调研,宣贯国家政策和推进UDI工作的决心,取得显著效果。


  强化宣传培训,明确各自目标任务。2020年6月4日,福建省药监局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召开福建省UDI试点工作推进会。试点组织部门和试点企业、医疗机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统一和提升了认识,宣讲UDI系统建设知识,对全年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随后,全省各部门积极行动,纷纷联合对应层级的医保、卫健部门举办各种各样的UDI专场培训班30多场,邀请各方面的专家详细讲解UDI政策,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案。


  适时推进工作,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7月初,福建省药监局与省卫健委和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年度试点工作的“三大目标”:扩大试点品种范围,推进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运用,以及让UDI成为更多部门使用的一项工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试点企业、试点医疗机构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及实施UDI的流程图。此项工作推动了试点工作有效落实,也迈开了探索在全省逐步实现监管、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一码联通”的步伐。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全面推进2021年全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系统建设的措施。


  《通知》明确进一步强化“三医联动”推进UDI建设,调整和充实福建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福建省药监局、卫健委和医保局三部门的分管领导共同担任UDI系统建设协调工作组组长,在UDI协助小组4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增设“四码映射组”。“四码映射组”主要负责推进UDI码与“医保编码”“收费编码”“字典编码”的映射工作,拓展UDI在医疗、医保、监管等领域的衔接应用研究,探索唯一标识在采购、结算中的应用模式,在海关、商务,工信部门的推广运用。《通知》同时要求福建省药监局继续把推进UDI的成效作为对各设区市药品满意度年度考评项目之一,进一步落实市级市管局工作责任。在总结一年多来UDI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UDI实施指南,并树立示范典型。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新申办和再注册的第Ⅱ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在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其产品标识(DI),并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国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福建省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何璇)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