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重庆市药监局通告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贵州三仁堂回应:已换防潮包装

  • 2021-04-16 22:20
  • 作者:宋佳薇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实习记者宋佳薇) 4月9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重庆市药监局组织直属检查局和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贵州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仁堂)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显示,标示为贵州三仁堂生产的1批次益脑片(批号:20190303)检查(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针对此次“上榜”,记者致电贵州三仁堂。电话接通记者表明来意,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我们知道,这些不合格产品已经过期了,收到监管部门的通知后我们也进行了召回。”对于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方说:“可能是产品流通环节导致的,因为我们留样的产品是合格的。”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企业后续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出现时,对方表示,企业已经将产品包装换成了防潮的。


  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贵州三仁堂曾因产品不合格、专项检查存在缺陷被监管部门通报。


  1月7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第三期)》显示,2020年10月至12月,贵州省药监局药化生产监管处对贵州三仁堂开展药物警戒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药物警戒工作存在缺陷,被责令限期整改,告诫、约谈。


  2019年11月2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7期》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贵州三仁堂的1批次炎可宁片(生产批号:20171102)重量差异不合格,该通告中备注显示,留样合格。


  2018年6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44号)》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贵州三仁堂的1批次复方桔梗止咳片(生产批号:20151201)[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另有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萆薢(批号:190701)鉴别薄层色谱不符合规定,标示为江西樟树成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制何首乌(批号:190801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2009003)性状不符合规定。


  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鹿仙草粉(批号:C190414)检查(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烫狗脊(批号:200201-03)含量测定、人参(批号:200301-02)检查(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牡蛎(批号:160101)性状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制何首乌(批号:1907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批号:191101)检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乳癖消片(批号:190209)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广东德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妇血安片(批号:190301)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通告》备注显示,抽样时,药品储存温度超标。


  另据《通告》,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市场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宋佳薇)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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