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通过“会前学法”等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

  • 2021-07-06 16:28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今年以来,北京市药监局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旨在规范监管人员实施药品监管检查,强化权责法定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注意用好检查结果。特别是要做好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坚守药品安全底线。


  记者了解到,4月27日,北京市药监局举行专题培训,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讲解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邀请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讲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四支队负责人,各区市场监管局、各药监分局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市药监局各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6月21日,北京市药监局以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的形式,邀请局法律顾问就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作专题辅导。培训由市药监局局长吴彬主持,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各分局、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


  吴彬强调,贯彻落实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药品监管、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纳入到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的必修课中,通过会前学法、依法行政培训、专题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指导实践。


  就做好2021年全市药品监管法治稽查工作,北京市药监局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快完善制度和贯彻执行。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协作,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二是扎实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发挥政策研究服务监管决策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眼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开展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要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对标“两区”建设要求,梳理细化任务,明确年度重点,逐项抓好落实,全力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四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强化药品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