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31项具体措施

  • 2021-11-11 14:18
  • 作者:冯玉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0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 《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情况,针对9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出了31项具体措施,以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若干措施》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有利机遇,提出了系列创新举措。在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完善监管体系,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药品安全治理网络,市药监局要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夯实基层基础,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内部资源,充分保障药品监管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等,完善支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等3条措施。


  在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方面,《若干措施》强调要提高检测能力建设,推动川渝两地共建检测业务覆盖成渝地区、优势领域辐射西部地区、特色技术服务引领全国的国家食品药品检测基地,加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能力建设;要适应药品网络销售发展新趋势,坚持以网管网,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加快技术引入和设备配置,探索依靠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监测,提升网络销售监管能力等6条措施。


  在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支持中药发展,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和中医中药协调发展;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实施“跨省通办”,加强对医药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支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总部经济等3条措施。


  此外,《若干措施》在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社会共治能力建设、保障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冯玉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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