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监局多措并举保障防疫用药械质量安全和供应 公布连锁药店名单及联系电话

  • 2022-01-05 14:43
  • 作者:贺一辰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贺一辰) 2021年12月31日,陕西省药监局召开全省疫情防控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监管帮扶工作视频调度会,传达陕西省政府副省长郭永红主持召开的陕西省药品监管系统重点工作及支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健康平稳的紧急通知》精神,采取多项举措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充足供应。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监管


  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持续加大防疫药械产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处置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弄虚做假、以次充好以及故意保供假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从重从严从快惩处。


  为确保疫情防控药械安全,强化质量监管,陕西省药监局制定《医用防护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等工作文件,采取以监督抽检为主、监检结合方式,重点针对全省疫情防控药械生产、流通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分阶段分层次分品种开展全覆盖抽样检验,对收治新冠病人的医院、隔离酒店使用的防疫药械进行重点抽样检验。同时,省药监局拨出专项资金,对防护服、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库存原料、成品,对重点批发企业库存的各类医用防护产品(包括接受捐赠的)进行全覆盖抽检。省医疗器械检验院开辟检验“绿色通道”,集中力量最短时间完成检验,严防不合格疫情防控药械市面流通使用,确保公众用药械质量安全。


  为保障公众用药需求,疫情期间,全省零售药店、药械批发企业将正常营业。省药监局将加大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经营规范等相关要求,严格把控药械采购、储存、销售和运输等环节质量关,坚决打击假劣药械流通使用行为,确保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有效可及。


  全面助力疫情防控药械物资供给保障


  陕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及时摸排全省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动态,全面梳理全省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产情况、日生产量、库存及原材料储备等情况,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防疫药械生产流通企业监管帮扶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帮扶效果,省药监局派出督导组,对落实情况随机、随时进行暗访检查、督导督办。


  陕西省药监局还抽调药械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业务骨干162人作为省级监管帮扶指导员,并成立市级监管帮扶组,加强对疫情防控用药械生产企业原料、生产工艺、检验、出厂放行各环节的质量监管,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开展精准帮扶,确保药械生产合规、质量合格、安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用药械需求;对疫情防控用药械重点流通企业,加强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监管,针对其短板和不足进行精准指导和帮扶,确保采购合规、储存规范、运输安全、销售诚信。宝鸡、咸阳、铜川、榆林、韩城等市药品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亲自带队,赴防疫药械生产一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


  目前全省23家疫情防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产防护服53000套,日产医用口罩862.3万只,日产医用体温计910台。


  全力打通药品便民供给“最后一百米”


  为确保疫情期间群众用药和医疗机构急需、抢救、短缺药、临床试验用药及时配送到位,切实做好重点药品物流储备企业、批发企业及连锁企业总部等相关医疗物资车辆运输通行服务工作,省药监局商请工信厅将15家药品流通企业和研发机构纳入疫情防控供应名单。


  为打通疫情下群众购药“最后一百米”,协调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老百姓“购药难”问题,省药监局成立工作专班,发布购药指南,对疫情防控期间老百姓购买慢性病处方药、非处方药等给出具体措施,并梳理公布西安市内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名单及总部联系电话,市民朋友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将做好相关服务,引导购药者与其就近下属门店取得联系,通过线上购买药械并安排统一配送至小区物业处或封闭卡口点。


  省药监局将加大对相关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范,严格把控药械采购、储存、销售和运输等环节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有效可及。


  附:便民购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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