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

  • 2022-02-22 14:40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18日,河南省药监局召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具体任务。


  2021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药品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 13 个非处方药。对纳入试点目录的药品,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在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试点这个“小切口”,谋划对外开放的“大文章”。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试点工作是着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重要内容,对本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着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产生深远影响。


  会议要求,全省药监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精神,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要积极贯彻落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迅速抓好落实。要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总结,以改革创新的理念来开展试点工作。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不断总结,争取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河南模式。(郭婷)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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