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监局制定检查员管理办法

  • 2022-03-18 15:50
  • 作者:谯英固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制定《检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管理,规范“两品一械”检查工作。《办法》针对不同序列、类型、层级的检查员分别作出不同资格、职责、培训等要求。


  《办法》共十三章65条,从总则、检查员基本条件、检查员职责与权利、序列与类型、层级与级别、聘任与层级评定、培训、考核、管理与使用、廉洁自律与保密等方面,对检查员作出系统性要求,并明确了检查员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办法》指出,其所称的检查员是指经山西省药监局统一聘任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


  《办法》按照产品类型,将省级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在各序列下按照产品全链条、全周期、全过程监管要求细分为多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检查员,《办法》又将其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4个层级,明确了各层级检查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和履行的岗位职责,并确立了检查员聘任的具体程序以及层级评定要求。


  《办法》指出,检查员培训工作需结合检查员类型和岗位特点,建立统一的专业化、系统化培训模式,构建检查员教、学、练、检一体化培训机制,并对各层级检查员的培训内容、方式、频次以及考核内容、方式等作出详细要求。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要求山西省药品检查中心(山西省疫苗检查中心)健全检查工作制度,明确检查工作程序,建立检查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检查员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可依托相关培训教育机构为检查员提供专业技能和学历提升平台,为检查员向上一层级晋升提供保障。(谯英固)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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