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西美生物“飞检”不达标被停产整改 企业回复称“问题出在质量安全负责人”

  • 2023-04-12 16:17
  • 作者:庞雪 殷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殷芝) 4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广州市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市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美生物)等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经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检查,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根据《通告》,西美生物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如质量安全负责人不熟悉化妆品相关法规,物料出入库台账未与产品生产批号相关联,未按规定执行追溯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贮存原料,未按规定执行物料放行管理制度;在部分产品未按照备案资料载明的配方生产,部分原料无标识不可追溯等。


  值得注意的是,3月10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西美生物受托生产的一款妮予儿净肤清颜祛痘霜(生产批号:2021/11/07)检出4255.19μg/g甲硝唑、5μg/g林可霉素、6421μg/g克林霉素。云南清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没52万余元。


  据介绍,甲硝唑、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于抗生素类药物,若人体长期接触含抗生素的化妆品,容易引发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疾病。《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化妆品中禁止添加上述原料。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西美生物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王燕,经营范围包括品牌管理;包装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等。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西美生物,电话接通后,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飞检”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主要是由于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化妆品相关法规文件缺乏学习而导致。目前企业正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对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进行了化妆品法规知识培训。


  根据《通告》,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监局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广东省药监局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监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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