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启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试点工作

  • 2024-01-25 08:51
  • 作者:闫若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闫若瑜)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会同江苏省自贸办、江苏省科技厅、南京海关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南京无锡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提升江苏自贸试验片区(涵盖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与跨境贸易便利化试点城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江苏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当“白名单”试点企业向属地海关申报时,对属于“白名单”内对应的物品,企业无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即可办理通关手续,大大激发了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活力。


  据了解,新药研发过程中,会使用一些进口物品作为药物研发的对照品或者标准品。有部分未在国内上市的物品因需求量极少,不符合《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无法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不能正常进口通关。这严重影响了相应药物的研发进程。近年来,上海、北京、天津、重庆以及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南京片区纷纷探索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化措施。根据《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起,南京、无锡4家药企的6个品规物品可无需《进口药品通关单》直接进口。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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