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部门发文强化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甘肃省药监局联合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守药械管理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要从合法渠道采购药械,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严格执行药品追溯、医疗器械UDI制度,确保采购使用信息可查可追。要强化储存管理,按标准配置药械储存场所及设施,个体诊所实行药品分类贮存、色标管理;使用麻精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六专”管理要求。要执行药械养护制度,定期检查、清理过期失效产品,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用并报属地监管部门。要严格调配使用流程,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落实处方审核调剂规定,杜绝无处方调药、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配备合格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人员不得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从业人员按要求每年体检,定期参加药械管理法规及药学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要加快药械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现使用信息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对植入性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关键产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丁怡媛)
(责任编辑:王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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