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宣贯活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列宣贯活动,压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药品购销、储存、使用全流程管理。
该局组织药品科、基层所药品监管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学习,重点围绕修订背景、制度创新、执法要点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帮助监管人员准确理解新规,把握网络销售监管、药品追溯管理等新要求,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组织的《条例》宣贯培训,聚焦药品追溯、处方药销售等关键环节,以及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对辖区零售药店进行培训讲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法律法规要求贯穿药品经营全过程。
同时,该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窗口与行业宣传载体,在单位门口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修订背景及核心条款解读内容,持续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连锁药店通过店内滚动显示屏,循环推送《条例》中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质量追溯、处方药销售、网络售药规范等重点内容,让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学习新规。在现场宣贯环节,执法人员组成宣讲小队,深入各药品经营企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及监管新要求,重点围绕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服务、不良反应报告等关键环节的法定责任与操作规范进行细致讲解,明确违法违规经营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切实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还现场发放《条例》宣传折页、用药安全指南等资料,耐心解答从业人员关于新规执行、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疑问,回应群众关于药品选购、储存、合理用药等咨询,将普法宣传与日常监管服务有机融合,既提升了从业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又增强了群众药品安全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建立常态化普法与监管联动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依法监管、精准执法能力;同时,常态化开展上门指导、专项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合规自查,及时整改风险隐患,以严格监管、精准服务、广泛普法的务实举措,全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药品安全水平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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