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

  • 2026-08-27 15:19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专项培训,全面落实《实施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药品使用环节风险隐患。


  本次培训紧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重点,聚焦《实施条例》最新修订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和典型违法案例开展系统宣讲。培训重点解读药品购进验收、资质审核、追溯管理、储存养护、温湿度管控、处方审核、效期管理、过期药品处置等全流程法定要求,明确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及法律红线。


  培训强调,医疗机构是药品安全使用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的管理要求。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格落实药品分区分类存放、冷链温度实时监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规范留存等制度。同时强化处方审核和用药管理,杜绝不合理用药、违规调配、记录缺失等常见问题,全面提升药事管理规范化水平。


  同时,会上还对《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解读。本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岗位履职能力,有效梳理了药品管理薄弱环节,明确了合规管理标准。(杨菲)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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