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力促良币回归

  • 作者:方剑春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4-20 15:33

  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密集出台的今年三四月份,当许多药企惊呼“要逼死人的节奏”时,业界也有拈花微笑者!

  3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第十一、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由受理和举报中心负责申报资料受理;一致性评价办公室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对原境内、外上市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经审核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仿制药,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的有关要求申报仿制药注册申请,由药审中心审评,批准上市后视为通过一致性评价。”

  药学专家、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谢沐风表示,过去众多上市公司大把砸钱创新药,没有多少企业踏踏实实做仿制药,浮夸风盛行。此次国家总局下决心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一次真正的审视和回归,是给予踏踏实实做药的企业的最高的肯定和鼓励。

   国际化企业获肯定

  “近年来,医药产业升级不容忽视的一点就是,我国企业参加国际合作的形式已经呈现多样化,出现了研发项目转让、海外并购等形式,获得国际注册数量大幅提升,国际化参与度越来越高。”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许铭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医药外贸形势发布会”上如是说。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显示,截止到1月29日,我国医药企业共获得美国DMF备案品种1400余个;欧洲药典适应性证书550余个;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原料药28个、制剂16个、疫苗3个。另外,在美国仿制药有效注册(ANDA)40余个;50余家企业通过了美国、日本、欧盟、WHO的GMP认证。

  过去以原料药为展览主体的“世界原料中国展”在2012年以后出现了制剂的身影,目前该展会制剂展览品种增多、范围扩大。近年来,以浙江企业为代表的出口型原料药企业已经普遍向制剂转移,建立全球仿制药生产基地是其努力的方向。然而在国内,严格按照全球高端市场仿制药研发并获得有效注册的药品却并没有获得市场优势。相反,这些品种的绝大部分产能面向出口。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曾发出质问:中国老百姓为什么吃不上自己生产的高品质药?

  海正药业是依托特色原料大规模建立仿制药生产基地的企业之一,但是其制剂销售在国内市场的表现并不抢眼。其制剂生产基地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受制于招标采购、价格等因素,海正制剂销售在国内市场遭遇压力。

  按照意见稿要求,292个目录品种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业内估算,一个品种BE试验的花费大约为300万元~500万元,时间至少要15个月,而且必须确保成功,否则,按规定自第一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3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同品种一致性评价申请,很可能时间不等人企业产品就此被淘汰。而对于已经获得高端市场认证的企业品种来说,通过一致性评价无异于一次市场崛起——能够抢占先机,实现价值回归。

  据悉,从2012年开始,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就致力于推进制剂国际化,目前已经公布三批制剂国际化先导企业名单。

   研究“补课”压力大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补历史的课。因为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这些药品没有与原研药质量疗效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2007年以前批准上市的药品差距更大。其实历史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都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日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推进这项工作。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就是要求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与原研药可以相互替代,这有利于节约社会的医药费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指出。

  科贝源(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写意论坛创始人程增江表示,近期密集出台的一致性评价文件具有系统性,且标准较高,这对于“补课”的企业来说压力巨大,特别是要求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不亚于一场生死考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困难仍主要集中在参比制剂难获得、临床资源短缺、投入资金巨大、操作成功路径不清晰等方面。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人士表示,抛开各种外部困难,对于一致性评价开展路径,目前已逐渐达成共识:先行开展体外溶出试验,若溶出曲线与原研药基本一致,则可提高BE(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然而,体外溶出试验的精髓是剖析原研药,找出那条最能反映原研药内在优良品质,确保临床安全疗效的曲线。如果国家层面不制定具有区分力的溶出方法,放手交给企业干,则难免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溶出曲线,并都声称与原研药一致的情况。到时候药品检定部门将如何确认批准?

  程增江表示:“确认药品等效须满足3个层面的要求,即药学等效、生物等效、临床等效。药学等效和生物等效二者互为补充,原则上说不可偏废。而对于我国制药企业来说,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BE都是被忽略的,因此去年7月在数据核查中发现了企业大面积的数据作假的情况。相信未来企业在一致性评价中会严谨许多,毕竟一个粗放发展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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