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对19家食品生产企业发布飞检警示函

  • 2017-11-01 11:04
  • 作者:王依依
  • 来源:中国医药报

9月,总局组织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管理等方面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无法提供原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未开展应急演练、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等方面。

  

存在问题的19家食品生产企业为:张家界绿春园茶业有限公司、新化县梅山峰茶业有限公司、揭西县嵩林种养专业合作社、徐州汉方香草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市和利食品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仙人峰茶业有限公司、广东粤北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英德市晶鑫茶厂、英德市尚品德茗茶业有限公司、英德市花岩茶厂、英德英玖红茶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英德华侨茶场茶厂、东莞市中茗食品有限公司、广东黄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乐昌市大瑶山茶叶有限公司、佛山市茶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博能茶叶有限公司、广州市香大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州市恒隆茶叶发展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总局要求,上述19家企业要积极配合辖区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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