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管理有技巧

  • 2019-04-01 10:31
  • 作者:王冠杰 毛歆 田子新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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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设备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不可或缺的物质手段和保障基础,其质量状态是影响测试分析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直接关系到科研成果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所以,需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确保其状态正常。


  计量领域对于核查的定义较为严格,在核查过程中,主要核查计量器具或计量标准器具的示值误差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是否保持在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扩展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内,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确认上次校准时的特性没有变化。


  在《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GPCL)中,核查是维持仪器设备状态正常的有效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和仪器校准的有效补充。期间核查是指根据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那么,该如何做好食品药品检测仪器的期间核查呢?


  期间核查关注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期间核查与计量的关系。


  根据期间核查的定义,期间核查主要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有规定的程序,核查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二是核查的目的是确保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原有状态正常;三是期间核查是一组操作或者过程。而计量则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实现方式及目的不同。计量的目的是“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


  期间核查对溯源性没有要求,而计量则要求具有溯源性,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的一种特性。期间核查的方法可以引用计量方法,如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编制核查方法;期间核查可以针对重点参数进行操作,而计量则根据规定要求操作,没有选择性。因此,期间核查原则上不可代替计量。


  其次,要明确期间核查的范围。


  有些检验检测机构,要求对实验室所有的设备都进行期间核查,其实这是误区。期间核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测量仪器的状态正常,设备如果比较稳定,可以不用进行期间核查。期间核查的设备,一般都是状态有所改变或者有所变动。如仪器设备不太稳定或使用频次较高;仪器设备导出数据异常;仪器设备因故障(小问题)而维修过;长期脱离实验室控制的仪器设备在恢复使用前(如外借);仪器设备经过运输和搬迁;使用在中心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等。


  目前,常规设备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酶标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都具有比较成熟的期间核查方法。


  再次,要明确期间核查的参数范围。


  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而稳定性考核是考核其短期稳定性。因此,建议期间核查的参数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的测量标准、标准物质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二是新购设备、选择使用频次高和使用环境恶劣的检测设备稳定性方面的关键参数;三是对关键参数的检测质量影响较大的检测设备;四是历年校准证书/检定证书示值校准状态变动较大的检测设备的关键校准参数;五是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设备关键参数等。


  最后,要明确期间核查与仪器校准的关系。


  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流程: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是指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的不确定度。校准的特点之一是能通过计量标准器具进行量值的溯源性;特点之二是每个结果都有不确定度。而期间核查是确保状态正常的一种操作。两者目的不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期间核查可以没有溯源性,而校准必须具有溯源性。因此,期间核查一般不可代替校准,而校准可以代替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的管理重点


  一是建立期间核查方法。可参照被核查仪器所使用的检定规程或者校准规范、《中国药典》等权威方法编写期间核查方法,并在实验室质量体系的有效控制下进行。一般情况下,核查方法应规定核查依据、技术指标、具体的方法、核查周期、核查记录和核查结论的判定等;期间核查一般针对重要的技术指标进行,如液相色谱仪,主要考察其整机的重复性和稳定性等。


  二是期间核查的组织形式。根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管理方式,可以分为统一核查和自行核查。统一核查是设备管理部门从纳入计量管理的仪器设备中,将使用频繁、易不稳定、同品种仪器设备较多且出具重要数据的仪器设备纳入统一核查管理范畴,并于每年年初制定上述仪器设备的本年度期间核查计划,包括仪器设备品种、数量等,报质量管理部门备案。仪器使用部门根据计划开展核查工作,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并上报核查结果,同时将期间核查记录归档。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汇总统一核查结果并报质量管理部门。自行核查是使用部门对本部门容易产生漂移、过载、使用频繁、出具重要数据、校准周期长、工作不稳定的仪器设备,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来确定是否需要核查,并自行开展期间核查工作。


  三是期间核查结果的处理。对期间核查发现问题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立刻停用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启动纠正预防程序,有时还需倒推排查,排除风险,并张贴停用标识。


  期间核查的结果分析


  笔者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药品检测常用的仪器设备——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和酶标仪为例,用统一的核查方法,对核查结果进行总结(见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平均正常使用率为89.1%,可见定期的期间核查非常必要,期间核查是有效排除设备风险的一种方式。


  通过对非正常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期间核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为故障设备。此类设备需要维修后重新计量或核查,数量约占整体的7%。二为报废设备。该类设备需按照固定资产办理报废,数量约占整体的2%。三为暂停使用设备。此类设备状态拟正常,科室计量后未曾使用,约占总数量的2%;而此类设备的购买需要严格管理,杜绝资源浪费。


  通过分析统计数据还发现,设备使用年限与设备故障率成正比,因此建议对购置年限长的设备增加期间核查频率,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


  同时,随着国内越来越多的检测机构申请WHO预认证,期间核查作为计量的有效补充,可以与国际通用的设备管理模式4Q(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联系起来,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


  期间核查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工作,也是计量工作的有效补充,实验室人员要认真对待,确保期间核查工作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摘编自《中国药事》2018年3月第32卷第3期作者 王冠杰 毛歆 田子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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