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公布9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 2019-11-01 09:42
  • 作者:杨成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通讯员杨成松) 10月29日,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9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7个品种9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可见异物、微生物限度、杂质、总灰分、酸不溶灰分及【含量测定】。

  

  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其中,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淮北烈山连锁店销售的,标示为安徽丰原铜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仙茅,批号18062705;淮北市烈山区恩康药店、淮北市烈山区原常青药店销售的,标示为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仙茅,批号190201,均【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使用的、滁州华安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山西华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注射液,批号18102915,规格为每支5ml,均【检查】可见异物。

  

  黄山市黄山区新世纪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三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风藤,批号161201,【性状】、【检查】杂质、总灰分、酸不溶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绩溪县同兴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益生元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171101,【检查】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芜湖人本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水竹秀清苑店销售的,标示为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咽炎片,批号180606,规格为每片重0.25克,【检查】微生物限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太湖中山医院使用的,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半夏,批号190101,【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张公山中医门诊部使用的,标示为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1904001,【检查】总灰分、酸不溶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郭厚杰)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