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精会神做好“关键阶段”药品安全监管

  • 2020-02-19 11:34
  • 作者:中国医药报评论员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药品医疗器械作为战“疫”的关键武器,要在关键阶段发挥关键作用,必须确保产品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月12日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用药用械安全直接关系到战“疫”一线的医疗救治效果,直接关系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局。2月3日、2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先后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部署药品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必须按照国家药监局党组要求,坚决扛起责任,经受住考验,聚精会神、心无旁骛,持续用力、顽强作战,把“关键阶段”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聚精会神做好“关键阶段”药品安全监管,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国务院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中的药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药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及相关诊断试剂、呼吸机等医疗器械,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要立即采取依法查封扣押等措施,第一时间控制问题产品,严防继续流入市场造成危害。


  聚精会神做好“关键阶段”药品安全监管,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发挥协同优势,加强联合执法。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依法联合打击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坚决捣毁非法生产窝点,摧毁非法销售链条,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对跨区域的案件,要协调合作依法查办,涉及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协查部门要快速核实,及时回复,不得拖延。


  聚精会神做好“关键阶段”药品安全监管,必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行政,重典治乱。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行为,要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做到利剑高悬、以儆效尤。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互联网监测、部门通报等渠道的作用,广泛收集线索,周密筹划,及时查处。


  聚精会神做好“关键阶段”药品安全监管,必须紧盯容易被忽视的角落、绷紧容易放松的那根弦。抗击疫情,最大的敌人是侥幸;药品监管,最大的风险也是侥幸。有万分之一的侥幸,就可能会有百分之百的危害。唯有思想不侥幸、精神不麻痹,才能掐灭任何可能的风险,切实在“关键阶段”守护好人民健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把确保“关键阶段”用药用械安全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技术支撑,做好后勤保障,将监管干部更多地部署在监管执法第一线,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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