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 2020-04-02 16:05
  • 作者:杨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杨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区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药物滥用,保障公众用药需求。


  专项行动将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生产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制剂生产企业等含有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同时,将以含可待因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片等为重点品种,针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行为、药品出入库管理、票账货一致性等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和各检查分局将严把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许可关,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对未使用国家和自治区特药监管系统进行报送数据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资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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