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宽城查办跨省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罚款62万元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以下简称宽城分局)查获了一批不合格口罩,并开出了62万元的罚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宽城分局接到重庆市沙坝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线索,反映吉林省某公司涉嫌销售质量不合格KN95口罩。该分局立即采取行动,经缜密摸排,查明当事人在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识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与进货渠道王某(沈阳人)取得联系并达成协议,以13元/只的价格购进KN95口罩(以下简称涉案口罩)57500只,其中自留使用1万只,剩余4.75万只涉案口罩以15.5元/只的价格通过沈阳物流销售至重庆某粮油有限公司。
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口罩经生产某品牌KN95口罩的公司出具的鉴定函和辽宁省劳动保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证明,此涉案口罩为过期变质废品。
当事人销售过期变质的质量不合格口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宽城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人民币62万元。(刘鹏璐)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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