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的蜂蜜检出不合格 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被处罚

  • 2020-05-11 17:14
  • 作者: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中,淘宝汇吃百翼蜂业企业店(经营者为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霉菌计数检出值为76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经调查,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该批次不合格蜂蜜共计65.8公斤, 生产日期2019-8-12,已销售60公斤,违法所得878.8元。


  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蜂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78.8元;2.并处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鹤市监食罚〔2019〕020S2号。


  经分析排查,造成该批次蜂蜜不合格的原因是盛装蜂蜜的壶盖,使用前没有经过严格消毒,生产过程控制不到位。企业作出以下整改: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对包装物消毒制度,确保包装物符合规定要求;提高检验能力,加大对出厂产品的检验批次。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过对该企业的复查验收。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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