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罗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防护用品案

  • 2020-05-29 17:40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案件来源】


  1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投诉,称其通过微信从罗某某个人处购买的5万元(共计2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疑似假冒。


  【调查处置】


  2月1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环食药支队、公安灞桥分局展开联合调查,确定罗某某销售的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非标识生产企业所生产,应为假冒口罩。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将该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查处,公安环食药支队对罗某某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共查获上下线人员45名,涉案金额逾130万元,嫌疑人罗某某、王某某、龙某、陈某某、李某某已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0年2月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取保候审(因疫情防控期间不便羁押),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河南省新乡人)在河南,经协调河南公安机关异地查处。现河南公安机关已根据此线索捣毁生产假冒口罩的窝点1个,抓获4名涉案人员,并将主要嫌疑人王某刑拘。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了一个通过微信网络销售的跨省生产、销售假冒口罩的完整利益链条,追回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2.5万余只,假冒3M口罩5000余只。


  【启示建议】


  一是强化行刑衔接。陕西省药监局对案件线索高度重视,与公安机关先期进行会商研判,为案件顺利查办指明方向;


  二是行动迅速,战果突出。从2月1日与公安机关对投诉人进行联合调查开始,仅用了6天时间就初步查清了陕西省辖区内涉案的完整链条,成功抓获13名嫌疑人,对5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通过对案件的进一步深挖,又发现嫌疑人销售的其他口罩等防护用品,涉案人员增加至45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三是创新涉案产品认定模式。受疫情影响,执法人员无法赴标识生产企业对涉案产品进行准确认定,遂通过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将涉案产品相关情况通报给企业,企业再将书面认定结果以照片形式发送给执法人员,短时间内对涉案产品进行准确定性,创新了在非常时期对涉案产品认定的新模式。(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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