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2020-09-28 09:43
  • 作者:杨菲
  •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9月26日,天津市发布《天津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天津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预案》指出,疫苗安全事件是指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确认或者怀疑与疫苗质量有关的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群体不良事件,或者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疫苗质量安全信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疫苗安全事件。


  《预案》要求,市、区药品监管部门按职责开展对疫苗安全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监测等工作,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疫苗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区通报,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市、区药品监管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对疫苗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提出评估意见。经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立即按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将研判结论、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


  在疫苗安全事件预警方面,《预案》明确,本市各级药品监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疫苗安全风险,应及时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并根据各自职责通报风险预警信息至有关部门、事发区人民政府以及可能涉及的区人民政府,做好预警防范工作。(杨菲)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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