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2020-01-10 17:23
  • 作者:李舒雯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李舒雯)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相应和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7个方面的内容,明确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处置机构组织构架,并对如何建立疫苗安全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保障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建立应急组织体系方面,明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处置机构组织构架,组建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工作小组等;各成员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职责;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事件调查组、产品控制组、新闻宣传组、社会治安组、专家组共7个工作组,并指定了牵头部门,由此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


  在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方面,明确先期处置的程序,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先期处置措施;规定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当疫苗安全突发事件达到较大(Ⅲ级)以上,经自治区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各工作组按照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发地和相关企业所在地的分布情况,明确不同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同时明确造成疫苗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在建立应急保障制度方面,明确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将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安排;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贵、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药品检验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应急力量组成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习演练;健全疫苗安全文化教育制度,提高全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帮助人民群众掌握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能。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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