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召开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

  • 2021-01-20 15:30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甘肃省药监局组织召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传达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第十六督查组督查甘肃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时指出的问题,反馈甘肃省药监局督导检查各地零售药店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的情况,进一步压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高标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兰州市、兰州新区1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兰州市和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参加约谈会。


  会议指出,零售药店是药品零售企业是疫情集散高风险区域,也是疫情防控重点环节,药店经营者是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的第一责任人。


  会议对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真排查疫情防控管理漏洞,加强员工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全面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发挥好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二要加强药店内部管控和培训宣贯,细化管理流程,落实自身防护要求和店内环境每日不少于三次消杀要求,督促进店顾客购买药品必须做到落实扫码验证、体温监测,确保自身和保障顾客防疫安全;三要实名真实完整记录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并向所在社区(街道)反馈;四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储备足量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加强质量养护,保障防控供应,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五要认真做好“四类”药品信息追溯和每日销量监测工作。


  会上,15家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做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表态发言。(丁怡媛)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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