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推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 2021-05-10 14:51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方案,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维护公众用械安全和合法权益,助推全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根据方案,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系统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学通、学懂法规条文,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作用,采取开设专题专栏、在线访谈、专家解读以及政策图解、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主动宣传《条例》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营造《条例》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


  按照《条例》要求,吉林省药监局将进一步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加强审评审批和检查能力建设,打造适合产业发展和监管创新的人才队伍,做好监管科学研究,夯实注册管理基础工作,提升审评审批能力。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全面实施,持续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提升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督导和指导,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应用。持续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完善检查员培训、管理使用制度。同时,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企业网络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利用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等行为,规范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为确保学习实效,吉林省药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学习宣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细化任务内容及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到人头。学习宣贯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并组建《条例》宣讲团,根据各地需求,面向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开展《条例》宣讲培训,确保《条例》学习宣贯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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