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强化中药科学监管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 2023-07-16 19:44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吉林省药监局将结合吉林中药产业规模和特点,持续补足中药监管人才队伍和能力短板,切实改进中药监管方式方法,走出一条符合吉林实际的中药监管新经验、新手段、新模式。”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继民主持召开新形势下中药监管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广泛征求中药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时强调,全省药监统务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监管政策优势,为中药产业实现新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支持、人才支持,助力“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建设。


  这仅是该局大力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2022年以来,该局通过发布实施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高水平服务等多项举措,聚力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抓实抓严专项整治,压紧压牢安全责任。该局成立中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儿童用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等为重点品种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中成药等生产企业加强全程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2022年,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51户,疫情期间通过视频方式对在产企业进行检查13户次,发现缺陷问题956项。


  做实日常监管,突出治理效能。该局将药品分级分类监管列入2022年全省药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按照药品风险程度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结合行政处罚、药品不良事件、企业日常监管及产品投诉举报查处等情况,确定全省药品分级分类情况和检查频次,对风险级别较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药品质量监管有效落到实处。该局将中药注射剂、毒性中药饮片等生产企业列入到年度监管类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计划,将21户中成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列入2022年药品有因检查工作方案中,有效保证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积极做好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备案和销售备案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生产前上市备案220个品种、跨省销售备案1183个品种。严格落实国家药监局对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要求,2020年下半年以来,共办理生产和使用中药提取物备案56个。


  以标准引领,促质量提升。该局出台《吉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指导意见(试行)》,允许中药生产企业采购吉林省产地的趁鲜切制药材,将人参、西洋参、鹿茸、天麻、苍术、淫羊藿、甘草、返魂草、虎眼万年青、桑黄等10个中药材品种纳入第一批鲜切品种目录,根据省内道地中药材种(养)殖情况进行定期增补和调整。持续推进地方标准制(修)定,先后制定《吉林省中药材标准》(第一册)(第二册),收载品种95个;《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册),收载品种94个;《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册)(第二册),共收载品种282个。目前,已完成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515个品种、跨省销售备案5293个品种。


  以服务促监管,以提升保安全。该局制定《关于落实促进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方案》,支持中药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注册申报,鼓励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原料药材、提取物、标准汤剂的研究。针对中药研发和注册申报实际情况,及时掌握进度,提前介入,指导企业研发申报。开通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系统,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企业“零跑动”。依托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建立“中成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致力于建立中成药多维质量控制及评价体系,为中成药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以人参、梅花鹿、五味子、林蛙油等大宗道地药材为重点,积极推动更多的吉林道地药材进入国家药典和药食同源目录。


  踔厉奋发守初心,笃行不怠担使命。该局将秉持“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理念,不断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为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贡献力量。(叶阳欢)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