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医药产业和监管战略布局,面向“十五五”规划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立足江西省医药产业发展和药品监管实际,对全省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创新举措,为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着力营造鼓励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实施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23项工作措施。一是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创新。提出完善创新支持机制、大力支持中药研发创新、强化标准引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支持医疗医保医药数据用于创新药械研发和助力打造化妆品产业新优势等六项措施,多维度鼓励激发创新。二是强化创新产品推广使用。提出支持创新药械进入相关目录、支持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等三项措施,加快创新药械在医疗机构的推广使用。三是推动审评审批提速增效。提出优化注册审评跨前指导服务、优化临床试验管理、优化审评审批、优化注册检验等四项措施,进一步缩短时限,加快创新产品上市进程。四是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产业合规水平。提出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推动医药制造数智化转型、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产品预警监测、加强医药流通新业态监管等五项措施,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促进产业集聚与开放合作。提出支持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扩大开放合作等两项措施,以开放促改革,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六是构建与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出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高水平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等三项措施,努力建成与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经费和人才保障,会同各市、县(区)强化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细化支持政策和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谭彩丹)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