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6条举措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常锐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促进产业规范发展、提升医疗器械监管能力水平4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
在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创新医疗器械支持力度,为注册申请人提供精准技术指导,安排专人对接,推动创新器械加快上市;优化临床试验机构和项目管理,鼓励相关研究者、管理者参与以医疗器械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项目,指导临床试验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产学研医协同和成果转化,积极推动“春雨行动”,搭建转化平台,完善项目征集、筛选评估和成果发布机制,加速创新医疗器械成果转化。
在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强化注册帮扶,强化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技术帮扶,建立服务企业发展清单,对重点项目实施跟踪服务机制;规范转产注册,对产品无实质变化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已完成工艺验证且检验合格的产品,注册申报时可沿用部分原注册申报资料;优化审评流程,健全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开展审评补正和核查整改资料预审查,指导申请人完善相关资料;实施研检联动,开展研发测试和检验检测联动,提供技术咨询和送检前测试服务。
在促进产业规范发展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提升生产企业规范管理水平,指导生产企业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与工艺优化;推动发展医疗器械经营新业态,支持批发企业整合仓储与运输资源,构建跨区域多仓协同、异地设库经营模式,支持自动售械机等新兴业态发展;完善医疗器械警戒监测体系,增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单位,指导和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建立健全警戒体系,主动开展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分析不良事件;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应用,加强政策培训与指导,组织相关企业按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工作。
此外,《若干措施》还围绕“提升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能力”,提出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建立智慧化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深化监管科学研究等举措。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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