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部门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应用

  • 2022-03-22 14:15
  • 作者:齐桂榕 张斌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3月18日,山东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稳步推进UDI制度实施。


  据悉,山东省近年来积极开展UDI试点和第一批实施工作。截至2021年底,山东省共有21家单位参加UDI试点,占全国试点单位总数的9.4%;119家生产企业上传UDI数据21万余条,居全国第一位;威高集团被评为全国首批7个UDI实施示范生产企业之一。为切实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效能和医疗卫生管理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山东省药监局等三部门出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UDI全程、全域、全面实施应用的“三个全”总体目标,确定了生产、经营、使用、医保“四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细化了药监、卫健、医保、发码机构、行业协会、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八个主体”的职责分工,并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引领的“三个强化”工作要求。


  在生产环节,《工作方案》指出,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及时开展UDI赋码、注册系统提交、数据库提交等工作,确保2022年6月1日起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全部具有UDI;鼓励支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主动实施UDI,力争2024年1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全部具有UDI;鼓励支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UDI实施。


  在经营、使用环节,《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在2022年10月1日前分别选取2家规模较大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家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三级公立医院作为示范单位,力争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和已有UDI的其他医疗器械实现经营环节的“能扫尽扫”,推进UDI在临床使用环节的应用。鼓励支持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三级公立医院在2023年6月1日前,实现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经营环节的“能扫尽扫”和临床使用环节应用。


  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方案》明确使用单位要充分发挥“终端倒逼”作用,优先采购已有UDI的产品,并主动加强与上游企业的沟通对接,从需求侧推进UDI实施应用。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工作评估,对组织保障有力、推进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显著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在各项行政许可中予以优先审核,在各项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齐桂榕 张斌)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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