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 2022-09-15 12:00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甘肃省药监局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通知明确,各市州、区县市场监管局及各执法检查局要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案件,惩处违法分子,曝光典型案例,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通知强调,要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标准以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要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等,以本行政区域内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要规范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是否严格履行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监测、违规行为处置的法定义务,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要求展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等;要依法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州、区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完善“线下+线上”监督平台,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作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形成强大震慑。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依法依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监管对象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同网信、公安、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借助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甘肃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生产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抽检力度,对于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开展整改,未经复查合格不得恢复生产;持续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不良事件监测,积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提高上市后产品安全性。甘肃省药监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丁怡媛)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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