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部门发文: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甘肃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作出专项部署。
《通知》指出,为保障后续品种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顺利推进,甘肃省药监局将完善甘肃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业务功能。各有关部门要依职责督促指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分别于2027年4月1日、2029年4月1日起完成系统对接,规范做好带码出库、入库、流转等全流程操作,实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链条可追溯管理。自2027年6月1日起,全部第二类医疗器械和全部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全省实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覆盖常态化管理;自2029年6月1日起,全省实现所有品类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覆盖常态化管理。
为确保工作落实,三部门要求各地强化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共推机制,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效能。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对标、依规落实,全面排查前三批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机制。三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力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确保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全覆盖、按时限、高标准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丁怡媛)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